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樟木头镇简易注销
以下是关于樟木头镇企业简易注销流程的系统说明:
一、适用对象
1、未开业企业:成立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
2、无债务企业:申请注销前已清算并确认无债权债务的企业
3、个体工商户: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同步适用
二、简易注销流程
1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
登录网址:http://gsxt.amr.gd.gov.cn/
填写《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》
公示期20个自然日(不可中断)
2、提交注销登记材料
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樟木头分局提交:
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
《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》(加盖公章)
全体投资人签字的承诺书
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
3、税务注销同步办理
完成清税申报(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)
取得《清税证明》
三、材料清单
| 文件类型 | 具体要求 |
|
| 营业执照 | 正副本原件需缴回 |
| 申请书 | 需加盖企业公章 |
| 承诺书 | 全体股东/投资人手写签字 |
| 清税证明 | 税务部门出具 |
四、注意事项
1、2023年新规:
取消报纸公告要求
公示期内可撤销申请
增加容错机制:存在轻微异常可整改后再次申请
2、风险提示:
若存在未结清税款、社保费、工资欠款等,将无法通过简易程序
虚假承诺将被列入异常名录,股东承担连带责任
五、办理地点与时间
办理窗口:东莞市樟木头镇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
办理时限:材料齐全情况下1个工作日内办结
咨询电话:0769-8774XXXX(樟木头市场监管分局)
六、常见问题
Q:简易注销是否需要登报?
A:自2021年1月1日起,广东省已全面取消报纸公告,仅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。
Q:公示期间被提出异议怎么办?
A:可修改后重新公示或转为一般注销程序,异议期最长30日。
建议提前通过东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查询企业状态,或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办理以提高效率。
🕐 2025-11-11 06:31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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